热线电话:17778124896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主营:房屋**,土地征收,行政强拆,民商事代理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浙江养殖场占地赔偿方案咨询了解具体***技巧“本信息长期有效”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6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 拆迁律师 先生   QQ在线咨询12456347
手机号码: 17778124896
公司官网: www.jklst.com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浙江养殖场占地赔偿方案咨询了解具体***技巧“本信息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2020-08-29 11:44:39        

养殖场占地赔偿方案养殖场占地赔偿方案











随着***对养殖场集中处理风暴的掀起,针对养殖场进行***的风波也愈演愈烈。各种野蛮***、“一刀切”***的新闻也屡见报端,层出不穷的***给养殖场带来的灭顶之灾。

此前,在的新闻发布会中,副部长于康震就会上发声:一些地方在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工作方式简单、片面的现象,从而影响到产业发展和养殖户的收益。畜禽养殖不该禁的不能禁,***也要合理补偿!

养殖场,有拆就有补!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依法予以补偿。”

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进行的养殖场禁养***,应当给予养殖场合理的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的损失(是重建成本价),停产停业的损失,合理的搬迁费用等等。

曾代理的河南省案件中,当事人的养殖场因建在集体土地之上被认定为违建并被强拆。后在律师协助下,当事人得知建造养殖场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终获得合理的补偿!

企鹅律帮在此提醒,此案中一刀切强拆的做法并不合理,在集体土地上办理养殖场,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集体土地的性质,和所需要建筑物的性质。











关于***补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因被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搬迁现有养殖场所,使养殖户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依法予以补偿。

  副部长于康震指出,要充分照顾养殖场的合法利益,给予合理的补偿。涉及搬迁的养殖户,地方***要积极协助落实养殖用地,指导养殖场户按环保的要求来发展生产。

  因此,只要是你的养殖场被拆除,你就有权利要求补偿。

  禁养区划定原则

  关于“禁养区”的划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里规定了四个地方被划为禁养区,各地还要根据实际划定“适养区”、“可畜禽区”等。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往往这三者会被混淆。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饮水水源保护区是被划进禁养区的,但是这里有两种情况:

  一是一级水源保护区,所有养殖场都要拆除;

  二是在二级水源保护区,已建成的并且排放污染物的养殖场也要拆除的,但是反过来说,如果养殖场排污达标,即使你的养殖场位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也不必拆除。

  ***对养猪业的态度

  因为受到环保的压力,现在很多人担心***对于养殖业的态度。《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有多条针对畜禽污染防治给予的补贴。

  比如建设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的,可申请贴息补助,还能获得相关资金支持;猪场污染防治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实行农业用电价格优惠;利用畜禽废弃物进行有机肥生产,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可按有关规定对猪场给予适当补助,等等。











本院认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行为;拒不停止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告成立于2012年5月16日,此时原告并非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原告亦不是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故被告对原告所作处罚,适用***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第七十条款第(二)项规定,如下:

撤销被告德惠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28日作出的德环罚字【2018】00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德惠市环境保护局负担。

如不服本,可在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拆迁律师先生 QQ在线咨询12456347
  • 手机:17778124896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电话:17778124896传真:010-67802920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3382208 传真:010-67802920 联系人:拆迁律师 1777812489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主营产品:房屋**,土地征收,行政强拆,民商事代理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北京京坤,欢迎咨询...